根据苍政发【2008】28号文件和上犹工业园拆迁范围内无房户和住房特困户鉴定小组会议纪要【2012】1号文件精神,经苍南台商小镇(工业园区)无房户和住房特困户鉴定小组审核,并经过无房户最新户口核对校验,现将横支村3户无房户家庭人口数予以公示,以确定安置套房类型,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不符下列条件,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灵溪国土分局、上犹工业园纪检室及上犹工业园政策处理科反映,若来人的,请到上犹工业园政策处理科110室反映。
无房户条件如下:
1、具有建设项目征地和拆迁范围内所在村常住农业户口,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的(以户口簿为准,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苍南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合法住房、宅基地或审批过个人建房的。
3、自1987年1月1日以来,没有出卖或赠与房屋、宅基地的。
4、如有违法违章建筑,必须自行主动拆除,并经验收合格的。
举报电话:
灵溪国土分局 0577-59900786
上犹工业园纪检室 0577-64718186
上犹工业园政策处理科 0577-68750188
附:横支村无房户人口数统计表(3户)
苍南台商小镇(工业园区)无房户和住房特困户鉴定小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横支村无房户人口数统计表
(共3户)
序 号 | 姓 名 | 与申报户关系 | 身份证号码 | 人口数 | 备 注 |
1 | 蔡际钦 | 申报户 | 330327198312233495 | 4 | |
温美桂 | 妻子 | 330327198608174164 | |||
蔡晨煜 | 长女 | 330327201212050020 | |||
赵章翠 | 母亲 | 330327196305193502 | |||
2 | 蔡起营 | 申报户 | 330327198309203498 | 2 | |
姜玉宝 | 母亲 | 330327196305223505 | |||
3
| 蔡起孟 | 申报户 | 330327198911213517 | 4 | |
王姿姿 | 妻子 | 330327199301074163 | |||
蔡恬欣 | 女儿 | 330327201504093508 | |||
杨美松 | 母亲 | 330327196907163503 |